也许有人会问,像文中的“我”这样的普通代词,能算关键词吗?我认为说“关键词”而不说“重要词”,正说明“关键”不仅仅是“重要”。它当然是重要的,但它的重要,还体现在能扮演关联照应的角色。《囚绿记》抒写自我情绪十分强烈,就靠的这许多的“我”来贯穿和强调。如果少写了或省略了,意思虽在,效果就不同了。所以关键词不能孤立地看,意蕴深刻的是关键词,在全文中能够起着关照彼此、串通文脉的,也是。 最后,我想再谈谈习惯与方法的关系。在题为“得法养习 历练通文”的那篇文章里,我把“法”与“习”并提,是表明二者是分不开的。孙绍振教授所指出的“在方法上,习惯于从表面到表面的滑行,在作品与现实的统一中团团转”,就是既针对方法,又直指习惯。但我更注重的还是习惯。而习惯却难给它定义,无法概括抽象成法则。《现代汉语》解释“习惯”是“在长时间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 。从彼此的关系看,应该是有了一种行为习惯,到了需要和别人交流的时候,才会去想出或说出些有效的方法来,不可能是先准备好了一套方法,然后再去运用而形成习惯改变行为。方法可以形诸文字,习惯就像佛家的“不立文字”。习惯养成到了熟练的地步,才有可能总结出方法和规则;当然,反过来说,一旦掌握了科学的学习方法,熟悉了原理规则,养成习惯也会更熟练更自觉。所谓“熟能生巧”的“巧”,既是方法技巧,也是能力智慧,都从“熟”中来。 文本解读的方法技巧是需要掌握,也是可以掌握的。但我们也注意到,今天在“课改”的名义下,语文课堂有运用所谓“科学理念”“先进方法”来指导教学,却是根本背离阅读常态和认知规律的案例。据说前不久在南京师大举办的“两岸三地中学散文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就有某教师上《想北平》,要求学生各自说出是用什么“知识、方法”去读一篇散文的荒谬做法。教师所举则有用修辞、语言、文章布局、叙事方式、抒情方式等等,他的观点是,因为借助的知识不同,所以读出来的内容就不同,体验也不同,因此高下有别。他的目标是让学生“通过合适的知识、方法”“构建和这一篇散文的关系”。听课者没有看到学生在课堂上的阅读生态,不曾发现教师对他们的读书习惯和能力有何具体的启发引导,相反,学生却被教师用他的所谓“用什么去读”的莫名其妙的指挥棒,玩弄得团团转,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学到。刘菊春(福建省语文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之一——编者注)听后的感想是:学生“心中无知识”,能力如何提升?我看还不是提升不 提升的问题,学生自己能够学的习惯和能力被糟蹋到毫无自信,是更为可怕的后果! 说到这里,不能不涉及所谓“教教材”与“用教材教”的区别问题。“用教材教”,据说是为了要教出“课程内容”。那什么是语文课程内容?不就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一系列方法技能态度习惯吗?单就“读”和“写”来说,不就是叶圣陶先生所说的“怎样阅读才可以明白通晓,摄其精英,怎样写作才可以清楚畅达,表其情意”的“讲求方法”吗?不就是过去老师们都知道的不但要教学生“读得懂”更要“懂得读”吗?“教教材”与“用教材教”原本就是统一在一块儿的事,怎么会是彼此对立的呢?曾经有一位专家说什么要实现“从‘教课文’到‘教语文’的美丽的转身”,不教课文又何从教语文呢?如果教师在“教教材”“教课文”的过程中,能够切实针对学生需求,认真落实课标要求,有效提高教学质量,难道不就是“教语文”美丽的现身吗?还有什么转身不转身的问题呢?可见,回归本然,回到常识,回到过去成功的经验,避免追新猎异,推倒重来,在我看来,是需要大家达成共识的时候了。 无论检视自己解读文本的粗浅经验,还是针对当前语文阅读教学的现状,我主张语文教学现在必须回到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这最根本的起点上来。就“得法养习”而言,不得法还不要紧,已养成了不良的习惯,问题就严重得多了。扭转学生语文学习的不良习惯,首先应该成为课改的一个重要项目,一个长期的集中的改革目标。要改,不管是针对态度还是习惯,都要制订出整套的方案,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关键是,教师先要从自己做起,以独立的认真的有效的文本解读,身先垂范,逐步引导学生知学勤学乐学,得法养习,历练通文。其事虽凡,而厥功至伟! |